关于收缴2018年度物业费的通知
各位住户:
经学校同意,后勤保障处审定,由职工住宅服务中心收取2018年度物业管理费。请广大住户积极配合,及时缴纳。
一、收费标准:
1.装修、入住的住户按照每月每平方米一元收取。
2.未装修的(毛坯房)住户按照全年物业费的70%收取。
二、收费时间:
2018年6月25日—2018年10月31日(2018年11月1日后仍未缴纳物业费的住户将收取全年物业费2‰滞纳金。)
三、收费地点:
职工公寓服务中心二楼客服台。
四、收费方式:
刷卡或现金。
说明:未装修的(毛坯房)住户2017年物业费在职工工资中代扣全额者,减免30%的物业费请到职工公寓中心二楼客服台核查、办理,转入2018年度物业费。
职工住宅服务中心
2018年6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