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职工公寓暖气使用登记的通知 发布日期:?2015-11-02??发布人:?宣传部 职工公寓小区各住户: 我校职工公寓供暖已经开始,请本采暖期不需要暖气的住户务必于2015年11月10日前,在职工公寓物业服务中心(职工公寓3号楼1单元101室)进行登记,签名确认。不按时登记确认的住户,物业服务中心将按正常供暖予以统计。望周知! 后勤集团 2015年11月2日